农产品价格高涨——扩大种植规模——供大于求——价格大跌,价格“过山车”,毫无疑问让越来越多参与农民神经紧张。从前几年的大蒜、生姜,到今年的玛咖、菠萝,在农产品价格暴跌中,农民很受伤。订单农业作为以销定产的重要手段,对稳定农产品价格、确保农民合理收益、抵御市场价格风险具有一定的作用。笔者调查发现,订单农业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因为部分农民契约意识差、恶意违约而变得难以推行,这反过来又伤害了商户和农民。
价格上涨,合同成了一纸空文
“有人多出一两块钱,大多数农民就不会履行承诺,转而卖给其他商贩。”一位在云南偏远山区推广中蜂养殖的工作人员说,偏远山区农民淳朴,但缺少契约精神。“如果不能从技术或者后续政策补贴上‘捏住’农民,想要通过一纸协议就让农民守约,很难!”这名工作人员表示。
笔者了解到,云南多地政府曾积极推广订单农业,引导农民在种植玛咖前就和公司签订销售协议,然而,几年前签订了协议的农民却没把玛咖卖给商户,对自己的违约行为也轻描淡写地说是“人之常情”。
在云南某玛咖产区,部分企业在和村民签订收购协议前就出现农民拒签的情况。如果与玛咖企业达成协议,村民不仅可以免费获得种苗,还可以获得相应补偿,按照协议收购价每亩地收入近万元。但仍有村民认为,收获时玛咖行情“可能更好”,不料今年收获阶段等来的却是价格暴跌。
在安宁市八街街道,食用玫瑰去年也曾遭遇价格“过山车”,最低时曾跌到两三元钱,连采收的劳动力成本都不够。曾有企业试图与农民提前订货,“我们公司在旺季时每天要收购七八吨的玫瑰花,一些小商贩会以稍高一点的价格收购,农户听说了就跟我们扯皮。”安宁润森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代晓邦颇为无奈。
不履约的农户也有自己的算盘。“卖谁都是卖,价格高一点收入就多一点。何况收花的也是熟人,不好拒绝。”村民李师(化名)说。对于合同上注明的违约条款并不在意,“他们是大企业,不差我这点花,也不会和我计较这个。”代晓邦很无奈:“每个村都会有这种人,觉得违约不是什么大事,即使将他们踢出合作社,他们也会向村干部求情,最后都是不了了之。”
一位玫瑰加工商表示,解决农产品价格暴跌伤农,订单农业行之有效,“但就目前农民履约情况而言,哪家企业签订购销合同,哪家企业吃亏。”原本双方共赢的合同,成了只限制企业的枷锁。
商户维权,赢了官司维不了权
农民不履约,企业维权行吗?绝非易事。尽管损失较高,但落到相对分散的农户家中,每家的产量及产值并不高。而企业一家家催收成本高昂;诉诸法院,官司好赢,但执行起来异常困难。“真要强制执行,农民一旦抱团抵制,闹成群体性事件,政府也只能采取息事宁人的态度。”八街街道产业办主任刘志伟说。
而等到价格大跌时,企业还得按照订单价收购。甚至出现极少数农民前几年价格高时不向企业销售,价格暴跌了却要求企业执行合同的情况。几年下来,订单农业在不少地方难以为继。
“农民的种植规模依据上一年收购价,但市场往往滞后,农民抗风险能力又相对较差。”刘志伟表示,目前农产品市场供求信息披露不及时问题突出,是农产品价格大幅波动的重要原因。
面对农产品价格剧烈波动,政府面临两难:政府无权也不敢要求农民必须多种或者少种某种作物;但政府如果完全不作为,一旦农产品滞销引起农户收入下跌又不能不关注,尤其是往往会影响小范围内的社会稳定。
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副教授刘志雄认为,当前农民契约意识相对较差,而强制农民履约成本很高,还存在较高的社会风险,目前还没有有效措施。“一旦遇到农民违约,企业往往处于弱势地位。”
补齐诚信短板,任重道远
不少基层政府开始引导企业采用保护价来稳定市场。进入7月,八街玫瑰花再次跌至3元,而与润森公司签订了保护价的农户并不愁卖。代晓邦说:“我们和农户签了合同,协调了保护价。今年我们签了200多亩,在市场价低的情况下,按照每公斤5元收购,若市场价高于保护价,就随行就市。”
为什么是5元?代晓邦说,5元的保护价能保证农户每亩玫瑰一年能有两千六七百元的净收入,比种植大米要好。如果低于5元,花农就会直接把花挖掉了。
润森公司和农户已合作多年,有一定的信任关系。大规模发展订单农业,各方意见都是做好征信。“不少农民年纪较大,既不需要去银行贷款,也很少外出务工,贷款、购票限制等方式很难形成有效制约。”刘志伟认为,至少从短期来看,农村征信体系还不容易有效运行。“建议企业在签约前对农户多些了解,逐渐和部分农户建立相对稳定的供货关系后再考虑签订单,形成‘公司+农户’的利益共同体。”刘志雄说。
(杨文明 徐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