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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农业补贴“三合一”全面改革

零零社区网友  2016-06-24  互联网

本报讯 从今年起,实施多年的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农业“三项补贴”并为一项——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根据国家部署,江苏省全面改革,支持耕地地力保护,推进适度规模经营。江苏省财政厅、省农委召开新闻通气会透露,6月底前,保护补贴资金原则上将发放到位。

江苏省财政厅基层财政管理局局长莫小安介绍,考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尚未完成,各地耕地现状也不相同,江苏省财政以2015年实际下达给各市(即省辖市本级)、县(市)“三项补贴”的资金总额为依据,将中央下达的约60亿元2016年度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资金,分解到各市、县(市),由各市、县(市)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并通过农户“一折通”存折一次性发放到位。

据悉,江苏省各市、县(市)补贴计发依据有四种:二轮承包耕地面积、计税耕地面积、确权耕地面积、粮食种植面积,具体以哪种类型面积或哪几种类型面积,每亩具体补贴标准,由各市、县(市)结合本地实际自行制定。各地制定的实施方案要报省备案,明确采用的补贴面积依据、补贴标准、补贴工作流程及补贴发放到户的时间安排、保障措施等。

目前,涟水县的实施方案明确,按计税耕地面积为计发依据,每亩补贴120元。苏州市本级、张家港、昆山、太仓、泰州市本级、兴化等选择农作物种植面积,射阳、洪泽、盱眙、海安选择二轮承包耕地面积,海门则采用确权耕地面积为补贴计发依据。该省财政厅人士表示,确权后的耕地面积最准确,2017年全省耕地面积确权完成后,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将做到全省统一标准、统一依据。

江苏省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的对象和范围非常明确,就是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而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如果改变用途,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再享受政策补贴。(邵生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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