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全省工商系统扎实推进农资市场监管工作,实现了年初确定的“非法农资不上市、假劣农资不下田、农民利益不受损”的目标。截至目前,全省工商系统共查处各类农资违法案件35件,涉案金额15.3万元;备案化肥25种19.3万余吨、农药416吨、种子63万公斤、农膜90.89吨。各级消协和“一会两站”受理并调解农牧民群众投诉31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5.7万元,营造了一个良好的农资市场经营环境。
认真规范农资经营行为,实现了对农资商品准入、交易和退市等环节的可追溯监管。认真开展对农资经营者的信用等级分类监管,共评出A类企业987户,B类企业431户,开展了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有针对性地做好农资市场监管工作。经过不懈努力,我省农资市场长效监管机制基本形成,全省1418户农资经营企业办照率、亮照率均达到100%;“两账两票一书一卡” 、“农资售货三联单”、“农资经营主体五项”制度初步实现了制度化、规范化监管。依靠农资企业连锁健全的营销网络、规范的管理机制、配套的技术服务,为农民群众提供了质优价廉的农资商品,目前,全省共有农资连锁门店和加盟店460多家,仅省农资公司的直销店和加盟店就达到358家,成为全省农资经营的主渠道。
与此同时,各级工商机关先后开展了清理整顿非法农资经营主体、商品质量、包装标志,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行为行动,加大了对种子、化肥、农药、农膜、农机具等农资商品质量的检查整治;加强了对播种机、收割机、脱粒机、地膜等农资商品的检查。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化肥流通体制改革的决定》和国家工商总局《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以农民、农资经营者和农资交易市场开办者作为重点宣传培训对象,使农资经营者切实增强了自律意识。集中时间逐级对工商执法人员进行专题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