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即日起将1728万元化肥补贴资金全部下达到位,以减轻因化肥价格上涨给农民带来的负担。此次化肥补贴面积以2008年粮食直补面积为准,补贴标准为每亩3元。根据自治区财政厅要求,下达的补贴计划面积小于2008年粮食直补面积的市县或农场,补贴资金不足部分由市县或农场自筹解决,不得降低补贴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