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种时节,山东省工商部门积极探索推行农资商品备案销售等监管新机制,有效保护了农民利益。 备案贴标销售 近日,在滕州丰谷农资有限责任公司的销售门店,界河镇杜庄村农民生兆华正和几名农民一起选购化肥,而每袋待售化肥的外包装上都贴着一张特制的条形码。 当生兆华付完化肥款后,丰谷农资公司的销售人员立刻通过电脑登录滕州市工商局的农资商品动态监管系统,选择此批化肥的数量和单价,打印出农资商品信誉卡,同时数据自动保存在监管系统中。 山东省工商局市场处处长韩斌介绍说,为严防假冒伪劣农资流入市场,山东积极推行农资商品备案销售制度。农资经营者在销售前,需持供货单位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检验证和“总经销”、“总代理”授权书等相关证明文件,主动到工商部门报验备案。经检验合格的,加贴备案标记,准予进入辖区销售。 滕州市工商局局长史学斌说,目前全市供销农资超市镇(街)中心店都与市工商局监控中心实现了网络链接,经销方每次购进农资,都要将商品规格、生产日期、购进数量等信息录入微机,网上提交备案申请。经审查合格后,予以登记入库,并随机产生该批次农资的查询码和条形代码。 农民购买农资后,只要上网或通过168信息台、手机短信输入查询码,就可直接了解此批农资的生产厂家、供货商信息等。 滕州工商局还专门购置了流动监管车,配备GPS定位仪、电子地图等设施。当监管车到达某一农资经营点时,车载电子显示系统自动弹出该点的相关信息。监管人员手持巡查机就可现场抽检,大大提高了监管效能。 生兆华对记者说:“农民最怕买到假种子和假化肥,碰上了,一年的血汗钱就白投了。现在,我们看到有标的就买,没标的就不买,保准不会买到假化肥了。” 目前,农资商品备案贴标销售制度已在山东省全面推广。 多措施并举维护农民权益 山东省工商局规定,农民在购买农资时,可取出一定数量的样品,与经销商共同签封,分别交双方保存。如在规定期限内发现质量问题,农民可带着留样农资向销售商反映或向工商部门申诉、举报,此举有效解决了过去出现的农民投诉缺乏证据的问题。 农民冯斤立说:“过去买化肥,全靠庄稼长势和收成看化肥质量,即便怀疑化肥有质量问题也很难说清楚。现在可以留样了,拿到工商部门一化验就清楚了,索赔更有证据了。” 为解决规模小、资金少的农资经营者给农民造成损失后无力赔偿的问题,山东工商部门积极探索农资经营风险基金和先行理赔等制度,由农资行业协会牵头,以会费出资的形式,在消协账户上存入赔偿准备金。如果出现质量问题给农民造成损失,由消协按约定先行支付赔偿金。 截至目前,山东共建立农资协会2600个,75%的农资经营业户加入了协会,有效促进了行业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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