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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门提醒:购买农资要保留好凭证

零零社区网友  2007-05-21  互联网

时下正是北方春耕播种农忙时节,而目前农资市场鱼目混珠。辽宁省农业部门提醒农民朋友要小心谨慎购买农资,要从正规渠道购买农资,比如农资部门下设的经销网点、供销社系统下设的经营点、农机推广部门下设的农业“三站”等。不要图方便购买便宜农资。

    据了解,现在有些不法商贩,靠走村串户、沿街叫卖的手段兜售农资商品,他们一般没有合法手续且流动性强,所售农资质量往往难以保证。

    农民朋友需要注意的是,不要轻信广告宣传。现在各式各样的广告可以说是铺天盖地,虚假广告层出不穷,名人虚假广告也时有发生,不能被眼花缭乱的广告宣传所迷惑。

    正规厂家生产的化肥农药,其外包装规范,包装物一般标注有生产许可证、执行标准、生产厂家等有关标识。而假冒伪劣农资的包装物一般较粗糙,包装袋上的相关标识模糊不清,且质量差、易破漏,大都无生产日期、地址、联系方式。

    农业部门提醒农民朋友注意收集和保留证据,农民朋友购买和使用农资时要注意保留和收集下列证据:

    1、购货发票。发票是证明农资销售方和购买方之间买卖关系成立和权益受损后因果关系存在的有效证据。购买时一定要向销售者索要发票,写明具体的品种和数量,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发票中注明。

    2、农资的包装物。农业生产资料大都用袋、盒、瓶、桶等包装物进行包装,要注意保存这些包装物,包装物内最好留有未用完的农资样品。在购买数量较多的情况下,最好留有未开封的样品。

    3、申办保全证据公证。当农资使用者发现有受损害的征兆,应在证据灭失之前,向公证部门提出申请,由公证部门通过照相、录像、取样等方法保留证据。

    4、其他如种子、农药、化肥的使用说明书、警示标识、种子经营者的承诺书、广告宣传品等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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