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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农资的发展史

网友投稿  2007-01-22  互联网

说起山东就不能不说山东农业,说到山东农业就不能不说山东农资。山东农资的历史故事就是我国农资发展的历史。新中国建立后,随着工业生产的发展,山东省为了加速发展农业生产,有计划地安排农用物资生产的工业项目,50年代创办农药、化肥工厂,60年代中期开始试制农用塑料薄膜,到80年代农用薄膜在全省已得到普遍推广和应用。这些农用物资投入农业生产,极大地提高了山东农产品产量,为山东成为农业大省做出了贡献。

  化肥供应由奖赏变为高进高出

  在新中国建立初期,山东农村使用化肥量很少,来源主要依靠进口和中央调拨。50年代后期则开始建厂生产,经过30多年的发展,已建成大中小型配套,品种规格较齐全的化肥企业。因此,在经营上就应建立逐步稳定的渠道来更好地管理企业。于是从1952年遵照中共中央决定,化肥由供销社统一经营,并陆续建立了专门经营农业生产资料的机构,逐步形成了省、县、基层社三级经营体制。60年代化肥生产、供应的体制是:在化肥经营环节上有所分工,省供销社农业生产资料公司负责收购省管化肥厂的产品,统一分配供应;县农业生产资料公司(经理部)就地收购县化肥厂生产的产品;基层供销社对农民直接供应,另外化肥厂也自销一部分。从60年代起,化肥的分配和调拨逐步纳入计划轨道,实行以收购农产品奖售化肥和一般用肥相结合的分配原则,对国家统一分配的化肥和省管化肥实行统一管理,统一经营,省计委制定分配计划,分季下达,年终结算,省供销社根据计划每年将分配资源,包括国家分配山东省的计划指标(棉花奖售、换粮、一般、专项、外贸、救灾用肥等),连同省内地产化肥由省统一分配部分,统筹安排,首先保证收购农产品奖售兑现,其余部分照顾主要棉产区、山区、黄河滩区和用于救灾等。但80年代以后,化肥供需矛盾日趋尖锐,一度出现多头经营,市场混乱。因此当时为了保护农民利益,国务院决定从1989年1月1日起, 对化肥、农药、农膜由各级供销社实行专营。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单位,结合技术服务所用小量化肥、农药、农膜,由县农资公司按对基层社的调拨价供应,农业技术推广单位按统一零售价转售给农民。
  山东化肥曾经使用过有奖销售的办法,不过那时候的有奖销售与现在的不太相同。1955年前,化肥处于试验推广阶段,采取先予拨后结算,先试验后推广的方式。当化肥的增产效果逐步被广大农民所认识后,曾出现供不应求的情况,于是国家规定,化肥优先供应棉产区、经济作物区和高产粮区,并照顾历年有施用习惯及交通条件较方便的地区。从1961年起,国家对农副产品实行奖售政策,化肥被列为奖售物资。最先开始是购粮奖肥,1962年后逐步扩大到棉花、麻类、烤烟等29种农产品。但到了1967年奖售农副产品的品种减少到17个。由于奖售方法逐步完善,奖售标准在不同年份也有所调整。1970年国家对化肥实行“统一计划,差额调拨,超产留用,一年一定”的办法,鼓励地方增产留用,增加对农民的化肥供应。随着生产的发展,奖售范围又逐步缩小,奖售标准逐步降低,1973年奖售农副产品由国家规定统一标准,由过去的“斤棉斤肥”改为“百斤皮棉奖售化肥70斤,除棉花奖售化肥由商业部专项拨付,外贸专项用肥由外贸部直接拨付外,其余由地方统一安排。到了1982年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对化肥的需求量也持续增长。为弥补化肥资源的不足,于是国家决定计划外进口一部分化肥,采取高进高出的办法供应给农民。
  谈到山东化肥的生产历史,让我们首先从氮肥说起。1958年在化工部支持下,山东在济南和明水分别建立年产5万吨和2000吨的合成氨装置, 同年又在历城和济南分别建立年产800吨合成氨装置,于1960年-1963年期间试产成功。到了1965年山东省政府成立小氮肥建设领导小组,确定每年拨出专项资金和物资,组织制造年产3000吨型的成套设备,采取就地建厂、就地生产、就地使用和分期安排,当时是建一个成一个,很快就发挥了效益。从1966年到1976年又先后建成济南、鲁南、齐鲁石化一厂、二厂等4座大中型氮肥工厂。 1979年开始贯彻中共中央“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对化肥厂的调整整顿实施“建大、扩中、改小”的发展战略,关、停、并、转了部分小氮肥厂,加快了以发展规模经济,提高技术装备水平、产品质量档次为主要内容的技术改造步伐,并引进了部分国外先进技术,从而使氮肥生产登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到1990年底,全省已有氮肥企业90个,年生产能力达到158万吨,年产量126万吨 。
  其次是磷肥,从1956年济南裕兴化工厂建成磷肥装置,但未形成工业化生产。1959年改产钙镁磷肥获得成功,这是山东最早的磷肥企业。到1970年底全省发展到10多个厂,产量增加到2.09万吨。从1976年兴起“找矿、办矿、大搞磷肥”热,到1978年全省县办磷肥厂79处,社队办的小磷肥厂600多处。发展速度过快,多为土法上马,导致质次价高,滞销积压,亏损严重。因此1979年开始整顿,关闭了大多数不具备生产条件的小厂,经过整顿改造,到1990年已有磷肥厂60个,生产能力35.74万吨,年产量达到17.09万吨。
  再说到复混肥,从1982年兖州化肥厂建成生产复混肥装置并投产。到1985年全省投产和在建的复混肥厂已达到19个,但产量并不高。随后1986年省石油化工厅确定27个企业为复混肥生产定点厂,并建立了复混肥质量检测中心。到1990年全省已有27个复混肥企业,生产能力达37万吨,产量23.55万吨。
  最后是高浓度复合肥,山东省于70年代中期开始复合肥的探索试验,1985年进入工业化生产,1986年鲁北化工总厂建成投产了年产1万吨磷酸一铵生产装置,1989年利用国家化肥改造专项基金建成年产3万吨磷酸一铵的装置,到1990年年产能力共达9万吨。为了优化化肥产品结构,1990年建成年产15万吨硝酸磷肥的生产装置, 并着手在济宁兴建年产20万吨合成氨、48万吨尿素和60万吨磷酸二铵的大型复合肥料厂。
  由上述这些发展历程来看,化肥的生产技术逐步提升,并随着化肥的使用量逐年增加。在化肥施用量中氮肥比重下降,磷肥、复合肥比重上升,并逐步施用钾肥和微量元素化肥。1979年氮肥占化肥使用量的81.2%,磷肥占17.7%,钾肥占0.6%,复合肥占0.5%。1990年氮肥比重下降为65%,磷肥比重上升为22.5%,钾肥比重占1.6%,复合肥比重上升为10.9%。氮、磷、钾使用量的比例,1979年为1:0.22:0.007,1990年就已达到1:0.35:0.09。氮、磷、钾的配合比例逐步趋向合理,但受资源和生产品种的限制,以及农民施用习惯的影响,氮肥比例仍然偏高。

  山东农药发展离不开政府支持

  1947年山东省胶东解放区生产化学农药,农药时代就此拉开了帷幕。但当时因受战争影响,产量相当少,1949年只生产2.5吨。1952年和1956年就分别建立了张店农药厂和青岛农药厂,以生产氟化钠、硫酸铜等无机农药为主。随着时间的发展生产企业不断壮大,1960年农药企业就已发展到13个,产品达到15种,产量4204吨,已能生产有机氯农药。随后1973年农药企业发展到16个,产量突破万吨大关,品种增加到24种,以敌敌畏、乐果,对硫磷等有机磷农药为主;1976年后又投产了久效磷、杀暝松、倍硫磷、异丙磷、甲胺磷等有机磷杀虫剂新品种;到1978年农药产量已达到1.53万吨,创历史最高水平。
  其次农药的储备与供应也是非常关键的。山东储备农药的原则是:上大下小,有备无患。
  储存地点适宜,便于调运。根据原则省里储备的农药,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动用。从1953年开始,农药就由国家统一收购,各省供销社系统代为经营,但社会需求量难以掌握。因而从1954年起改由农业部门委托供销社代营,盈亏由农业部门负担,供销社按销货量领取手续费。以后随着农民使用农药日渐习惯,农药作为商品经营条件已经成熟,于是国家决定从1958年起由供销社自营,自负盈亏。改革开放以后,农业部门的植保单位供应农民部分高效、低毒、微量农药,成为一条重要的辅助供应渠道。随之农药的使用量也有所变化。1975年以后科技水平逐步提高,高效、低毒、微量农药大量增加,各级农业植保部门积极开展服务活动,指导农民科学用药,用药量比1975年减少63%。
  到1990年底,全省有农药企业16个,年产量达到14449吨,在产的农药种类有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杀螨剂、杀线虫剂、杀鼠剂,粮食熏蒸剂及植物生长调节剂等8大类、36个品种。

  山东省是农用薄膜使用的领军者

  山东省从60年代中期就开始试用塑料薄膜代替玻璃温室育苗。最早的农用薄膜是从聚氯乙烯(PVC) 农膜开始的,但因PVC农膜的比重大(1.3左右),生产成本高,售价贵,所以就一直由比重小(0.9左右)透明度好,无毒无味,价格低的聚乙烯(PE)农膜所替代,随之成为农膜的主要品种。广泛用于育苗、蔬菜覆盖和包装,其具有良好的透光、保温性能。尤其是用于大田生产,覆盖栽培则更具有增温保墒、早熟增收的作用,经济效益显著提升,从而使用量也随之增长。
  为适应山东农业的快速发展,迎合市场需求,因此农用薄膜一定要有自己的一套完整的经营体系。最初山东省农用薄膜一直是由供销社计划管理经营的,每年的生产计划由省计委下达到各市地,由二轻厅(局)组织生产,供销社负责经营。为了保证计划的实现,于是由省供销社生产资料公司及所属分公司(站)与工厂签订产销合同。到了1978年,就实行全年计划一次分配,分期调拨的办法。1980年,市场又出现供大于求的局面,为平衡产销,由此改计划分配为合同定购,按合同要求组织调拨。从1989年起,国务院决定对农用薄膜实行专营,每年由省计委下达计划,生产部门按计划生产,供销社按计划组织收购,供应给农民,供求得到了相对平衡,经营管理实现逐步完善。
  这样,从1990年起全省共有农用薄膜生产厂70个,生产总能力达到140741吨,实际生产各种农用薄膜47131吨,包括农膜15007吨、地膜3248吨、微地膜17771吨、大棚膜6963吨、输水膜4142吨。农用薄膜受到广大农民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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