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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买农资签订“防假”合同

网友投稿  2006-11-02  互联网

23日,枣阳市环城办事处农民张大保来到城区一家农资经销店,选好50公斤种子和500公斤化肥,认真检查了生产日期、生产厂家和合格证后,他与店主签了一份“农资购销合同”,这才付钱拉货。

    往年,该市不少农民因购买了“水货”农资而影响了产量,有的甚至绝收。农民受了损失却苦于没有证据讨“说法”。今年,在枣阳工商部门的建议和指导下,农民购买农资时,不仅要仔细检查生产厂家和合格证书,还要求与农资经销商签订购销合同。合同约定:如因农药、化肥、种子的原因而导致农作物减产或绝收,影响农民收入,农资经销商不仅要退还农民所购农资款,还要赔偿损失。

    目前,枣阳农村已有1万多户农民与农资经销商签订购销合同,涉及金额达3000多万元。 (完)(记者李剑军、通讯员姚东明、李贵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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