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日前,笔者在农村走访调查中发现,农资购销经商市场十分混乱,无证经营、挂羊头卖狗肉、假冒伪劣产品现象随处可见,可以说到了非治理不可的地步了。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种表现:一是无证经营农资商品的非法商贩多。
一些乡村个体户在从事副食品零售的同时,擅自兼营化肥、种籽、农药;同时,在“三夏”大忙季节,一些商贩还走村串户无证经营,美其名曰上门服务,其实是个别不法分子兜售伪劣产品。
二是挂靠农资专营单位的多。国家曾明确规定,农资商品只允许各级供销社经营,其他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得经营。然而,一些个体经营户为了取得农资经营许可证,便利用各种关系,想方设法挂靠到各专营部门,打出专卖店的招牌,从中渔利。
三是农资经营中“四无商品”多。部分农资经营网点,尤其是农村个体经营户在化肥、农药销售上,存在着无生产许可证、无质检报告及合格证、无生产及出厂日期、无产品介绍等现象,无疑给那些假冒伪劣产品提供了生存空间,使假冒伪劣产品有了可乘之机。
四是“庄稼医院”名不副实的多。据调查,农村相当一部分“庄稼医院”、“农技服务站”既没有专业技术人员“坐堂会诊”,又没有相应的技术服务设施,只是挂着技术服务咨询的招牌招揽生意而已,归根结底只是重销售而轻服务罢了。更有甚者,有些“庄稼医院”、“农技服务站”的店主每遇到农民朋友前来咨询农技知识和种田技术时,不懂装懂,信口开河,敷衍群众,从而导致误农、伤农、损农的现象时有发生,给农民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为此,笔者急切呼吁有关部门,切实负起责任,对农村的庄稼医院、农资门市部、农技服务站进行清理、整顿,拉网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以维护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何祥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