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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对农资实行限价 涨幅最高不得超过15%

网友投稿  2005-07-04  互联网

目前是化肥、农药、种子、农膜等农业生产资料及电力等能源供应和消费的旺季,为确保农资供应和价格稳定,实现全年粮食增产目标,自治区物价局决定对农资价格实行限价。这是记者7月1日从自治区物价局获得的消息。

    据介绍,对广西产尿素、磷酸二铵的出厂价格,仍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尿素中准价为每吨1620元,磷酸二铵中准价为每吨2100元,最高上浮幅度不得超过15%,下浮不限。

    对未列入自治区定价目录的广西产其他化肥、农膜、农药等出厂价格,实行提价申报制度。对农业生产资料批发、零售环节实行进销差率和批零差率控制。

    为了保证限价政策落到实处,自治区物价局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继续加强农资价格检查工作,对不执行规定的出厂价和控制差率等价格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以确保广西农资价格的稳定和农民的利益。(记者肖世艳)



http://farm.00-net.com/news/3/2005-7-4/2079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