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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相关部门细说农资涨价原因

网友投稿  2005-04-11  互联网

从需求方面看,农民对化肥施用的需求量增加。肥西县农委负责人说,2004年的中央1号文件使农民种粮的积极性空前高涨,肥西县2004年粮食播种面积达30万亩,比2003年增加近10万亩,粮食播种面积增加,直接导致农民对化肥的需求量增加。
  从供给方面看,化肥的生产成本一直较高。肥西县龙源化工公司负责人道出了其中的原委:在化肥价格的构成中,铁路运费、电的成本只占10%多一点,还有80%多的成本国家没有采取措施,而恰恰就是这80%部分价格在猛涨。
  从市场方面看,部分不法经营者哄抬市价。该县工商部门坦言,由于市场管理存在不规范或打击力度较弱,给部分经营商贩以可乘之机,在低价时,他们大量购进囤积居奇,等到市场化肥短缺时,他们高价出售。不仅有部分批发商这样做,而且有部分零售商也这样做。
  面对农资涨价,该县一位政府官员认为,在管理上还存在一些漏洞:
  如价格检查手段,对限制化肥等农资的出厂价格效果非常明显,对批发市场的价格限制有一定的作用,但对零售市场的作用就非常小。
  目前对农资市场的整治,更多体现在对假冒伪劣农资的查处上,而对于农资市场价格的管理显得相对弱了。比如说,政府规定生产厂家出厂价不要超过限价,然后通过发票检查其是否“超限”。但一些生产厂家卖出“超限”价格后,缓开发票,甚至不开发票,就绕过了价格检查。
  经销商只要有利可图,会默契配合生产商的欺骗行为。对于经销商来说,地方政府部门允许其售价在进价的基础上上浮一定比例,作为自己的利润。其进价可能会“水涨船高”。到了基层,卖给农民时,往往没有发票,卖多少钱无案可查。
  至于淡储企业,分配的储备额度未必能执行,因为企业考虑到风险问题,尽量少储备,最后难以起到调剂市场余缺的作用。
  此外,化肥企业的成本,都是由企业自己申报,没有经过国家物价部门认真核查和调查,也不是根据这个结果确定化肥的限价标准。如果定得太低,会导致化肥生产企业亏损,定得太高,农民又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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