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6月6日电记者6日从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经中央批准,5月底至6月上旬,中央扫黑除恶第11-20督导组已完成对北京、陕西、黑龙江、内蒙古、上海、江苏、青海、甘肃等8个省(区、市)的进驻工作,6月12日前进驻西藏、宁夏,第三轮督导工作全面启动,这标志着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实现了对各省(区、市)全覆盖。
中央各督导组在被督导省(区、市)分别召开督导工作动员会,传达学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中央各督导组组长就即将开展的督导工作提出要求,被督导省(区、市)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作表态讲话。
中央各督导组在督导动员会上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发挥中央督导“利剑”威力,紧督依法严打、紧督“打伞破网”、紧督“打财断血”、紧督综合治理、紧督责任担当,推动扫黑除恶再掀新一轮强大攻势。
中央各督导组指出,开展扫黑除恶督导,主要目的是推动各地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牢牢把握专项斗争正确政治方向;充分发挥督导“撬动”作用,帮助被督导地方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完善措施;顺应人民群众呼声,推动继续将打击锋芒对准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违法犯罪,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推动基层基础工作不断夯实;及时纠正执法办案中的偏差,确保专项斗争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以专项斗争为牵引,推动各地各有关部门立足“稳”这个大局,维护好一方平安稳定。
据了解,10个中央督导组组长由正省部级领导干部担任,副组长由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副省部级领导干部担任,成员从相关单位抽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