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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密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保护网络

网友投稿  2019-05-30  互联网

    资料图

    本报记者李秀萍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聚焦未成年人问题及其背后深层次社会问题予以破解,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检察机关不断强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同时积极延伸职能,依靠各级党委领导,与民政、教育、共青团、妇联等密切配合,共同维护未成年人成长成才,在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六一”儿童节到来前夕,最高人民检察院5月27日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讲述充分发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职能,推动加强和创新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的检察故事。

    强化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保护

    记者特别注意到,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厅厅长史卫忠详细介绍了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积极参与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保护的情况:

    依法从重从严惩治侵害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犯罪。2018年以来共批捕侵害农村留守儿童犯罪2969人,起诉3593人。江苏镇江市检察院在办理刘某溺杀8岁留守儿童案中,严格审查证据,依法提起公诉,并提出判处死刑的量刑建议,得到法院采纳。湖北、福建、陕西等多地检察机关联合公安、法院部署开展严厉打击侵害农村留守儿童犯罪专项行动。上海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指导辖区基层院集中办理发生在医疗机构的遗弃儿童案件,共有4名监护人因拒不履行抚养义务被追究刑事责任,2名儿童的监护人在法律震慑下将其子女领回。

    加强对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民事行政权益的保护,助力精准脱贫攻坚。四川、江苏、浙江、宁夏、山东、广西等地检察机关主动链接各方社会资源,推动“事实孤儿”、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等困境儿童得到及时安置救助。在最高检部署开展的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试点工作中,试点单位对监护人侵害、遗弃、忽视未成年人,导致未成年人处于危险状态的,依法建议、支持有关部门、个人申请法院判决撤销监护权89件,同时提供安置、就业就学、心理疏导等司法救助4750人次。如崔某性侵害、虐待亲生子女,孩子母亲不管不问,导致几个孩子陷入生存困境,检察机关在依法追究崔某刑事责任的同时,建议民政部门申请法院剥夺二人监护权,由民政部门进行监护,尽力为被害人创造健康监护环境。江苏省检察机关通过支持起诉,成功帮助11名未成年人向监护人追索抚养费。

    推动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保护长效机制。江苏苏州吴江区检察机关在办理一起外来务工人员杀死幼子案时,积极调研流动儿童、困境儿童权益保障问题,得到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2018年5月,吴江区检察院协调区公安、司法、民政、网格化治理联动指挥中心、精神病防控办公室、妇联等单位,建立多部门联动救助及困境流动儿童保护区、镇、村三级网络全覆盖机制,目前已有2名困境流动儿童依托该机制被及时发现,得到心理帮扶、监护干预等有效救助。福建漳州,四川泸州、资阳、广元,河北阜平等地也在当地党委政府支持下,推动未成年人权益综合保护网格化管理,及时发现、救助处于困境的未成年人。四川省成都市检察院的“亮晶晶”未检团队长期从事留守儿童法治宣传和关爱工作,每年元宵节都会邀请留守儿童和家长共同组织元宵“爱心趴”,已经成为当地知名品牌。

    在社会保障机制发展完善过程中,困境流动儿童因其流动性,成为发现难、救助难的特殊群体。检察机关结合办案,深挖案件背后的困境流动儿童权益保障机制问题,针对性提出检察建议,推动相关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相互配合,探索建立困境流动儿童权益多部门联动保护机制,取得良好社会效果。本次新闻发布上,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充分发挥未检职能,推动加强和创新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十大典型案例。其中,江苏苏州吴江区检察院的案例即因此入选。

    齐抓共管做好农村未成年人保护

    从发布会上记者获悉,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坚持宽容不纵容,2018年以来至2019年4月,共批准逮捕罪行较重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3.89万人,起诉3.17万人,保持必要的司法惩戒;对涉嫌轻微犯罪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坚持依法从宽处理,不批准逮捕1.27万人,不起诉1.42万人。同时,检察机关坚持惩防结合、刑民并用,推动健全完善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惩防工作机制。2018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5.42万人,起诉6.76万人,成功指控米脂砍杀学生案,携程亲子园、红黄蓝幼儿园虐童案等一批社会高度关注的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使犯罪分子得到应有制裁。

    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平安校园、法治校园建设。2018年以来共批准逮捕校园欺凌犯罪案件3407人,起诉5750人,发出关于校园安全建设的检察建议3472份,有效震慑校园欺凌犯罪,有力推动健全完善校园安全管理机制。同时,检察机关积极深入开展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活动,参与校园法治建设,提升师生法治意识。目前全国共有1.73万名检察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其中有3096名检察长。2018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共深入校园开展法治巡讲5.16万次,覆盖5.7万所学校和3803.48万名师生。

    作为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一环,做好、做实、做优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有助于更好推动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构筑起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强大网络体系,保障家庭平安幸福、社会和谐稳定、国家长治久安。为此,近年检察机关在依法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同时,积极延伸职能、主动作为,坚持与有关行政机关、群团组织等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积极沟通,努力形成齐抓共管良好局面。

    最高人民检察院积极参与民政部牵头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共同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保护工作,在涉案农村未成年被害人的安置、救助和临时寄养等方面,共同做了大量工作。比如,今年2月,福建省检察院、公安厅、民政厅共同制定实施《关于妥善安置打拐解救儿童的意见(试行)》,进一步畅通打拐解救儿童安置渠道,确保实现儿童利益最大化。

    与教育部深入合作,共同促进校园安全和校园法治建设,推动建立预防校园性侵害长效机制。比如,湖北、上海等地以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为契机,推动在省级层面建立教师准入制度和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强制报告制度。各地检察机关、教育行政部门也普遍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等。

    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共青团中央等单位共同开展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实施“青少年零犯罪零受害社区(村)”试点工作,开展专题活动,深化关爱农民工子女、青年志愿者助残“阳光行动”、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营造未成年人成长良好环境。

    与全国妇联加强沟通配合,积极参与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改,依托妇联专项救助资金、志愿者、妇女儿童保护项目,为涉案未成年人帮教维权提供心理干预、身体康复、安置、技能培训和入学等支持,利用妇联自有公益平台,积极开展困境儿童、困境家庭关爱公益服务项目,为有需要的儿童及其家庭提供贴心关爱服务等。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社会要共同担负起青少年成长成才的责任。联合织密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保护网络,积极营造农村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良好环境,是其中重要一环,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围绕这一目标业已做出不懈努力并取得积极收效,尚需社会各界百尺竿头更进一步,更加全面深入地携手发力、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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