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朱海洋)日前,浙江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和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文件,决定从2019年开始到2022年,全面深化开展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攻坚提升行动。届时,浙江省内经济发达县(市、区)的村年经营性收入将达到20万元以上,淳安等26县的村年经营性收入达到8万元以上,其他县(市、区)则达到12万元以上。
据介绍,浙江将每年从“26+3”县中,即26个加快发展县和婺城区、兰溪市、黄岩区,选择600多个符合条件的村组织实施。在此基础上,各地每年还将再选择一批未达到年经营性收入标准的村强化扶持。
在扶持力度方面,中央财政对纳入扶持范围的村给予每村10万元补助,浙江省财政每年按不低于中央下达资金2倍的标准给予扶持。原则上,每个村财政补助资金不少于50万元,不足部分由市、县政府统筹补足。
具体怎么扶持?记者了解到,浙江除了强化所在县(市、区)和乡镇党委、政府“一把手”的主体责任,同时还将加强对薄弱村干部帮带培训,充分发挥兴村名师、“千名好支书”作用,实施村级班子整固提升行动,为村集体经济发展选好配强带头人,切实提高薄弱村干部发展集体经济的本领和能力。对一些本地资源少、区位条件差,靠自身力量难以“消薄”的村,浙江则提出,积极依托各类园区、开发区、特色小镇等平台,发展“飞地抱团”项目。接下来,浙江的各个经济强县将精心打造项目平台,接纳山海协作结对县村集体经济“抱团发展”。此外,浙江还将积极推广“千个部门联千村”“千名干部蹲千村”等做法,完善村第一书记、农村工作指导员选派,统筹整合各方资源,助推全面“消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