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美洲开发银行多边投资基金开展的一项研究项目显示,阿根廷为征收出口税最高的国家。除奶制品外,阿根廷对其他所有出口的产品征收税率为 5-100% 的出口关税,其征税产品范围之广,征税额度之高在全球范围内都是罕见的。一般而言,出口税征收仅限定于少数产品,而对几乎所有出口产品征收的则很少见。在世界贸易组织(WTO)所有成员中,仅有包括阿根廷、赞比亚、喀麦隆等10个成员对其所有出口产品征收出口税,阿根廷的出口税率最高,赞比亚次之为 10%,其他成员出口税率不超过5%(具体见下表)。
国家 出口税率(%)
阿根廷 5-100(奶制品除外)
赞比亚10
多米尼加 5
几内亚 2
喀麦隆 0.95-2
马里 0.65-3
厄瓜多尔 0.50
巴基斯坦 0.25-1
香港 0.25-0.5
土耳其 0.05-0.5
国际农业谈判机构(INAI)负责人Ernesto Liboreiro称,相比税收体系管理更无序的许多非洲国家而言,难以相信阿根廷在财政上更依赖于出口税的支持。该项目研究认为,出口税是次发达国家或地区较经常使用的税种,在目前64个正在实施出口税的国家和地区中,每10个中有1个属于发达国家。在对农产品征收出口税的63个国家和地区中,仅有3个为发达国家,且大多是出于保护濒危物种或国家安全等原因。如加拿大因与美国签订打击走私协议而对其香烟、烟草及木材征收出口税。冰岛和挪威则出于保护渔业资源而对鱼及其产品出口征税。
根据阿根廷国家统计局(AFIP)公布的数据,2008年阿出口税收入为360.55亿比索,其中农产品和矿物燃料两大项合计300.76亿比索,占2008年总出口税收的83.4%。农产品主要包括:谷物52.89亿比索、油籽及含油果实40.63亿比索、小麦加工产品2.51亿比索、植物油 48.47亿比索、食品加工残余56.49亿比索,上述5大项合计达200.98亿比索,占出口税收的55.7%。矿物燃料则贡献了99.78亿比索的出口税收,占总出口税收的27.7%。 (驻阿根廷使馆经商参处编译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