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越南经济时报》报道,越南政府总理日前签署决定,2010年继续对农村、农业贷款提供贴息。决定规定,2010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之间,任何组织和个人用于购买服务于农业生产的机械、设备、物资和在农村地区建设房屋的建材所签订和使用的信贷均将获得政府贴息。但贴息享受的范围和贴息率将有所缩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