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越南经济时报》10月15日报道,10月13日越南国家银行下文要求各商业银行按现行最低利息向越南南方粮食总公司购储50万吨大米提供贷款,贷款期限为2个月,即2009年9月20日至11月20日,越南国家财政给予100%的贴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