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近日印发《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2021年将在武汉市新洲区、仙桃市等10个县市区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试点。
根据《方案》,各试点县将重点探索农药经销点回收、专业公司有偿回收、政府主导公益性回收3种回收模式,引导农药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加强回收设施设备、贮存场所的管理和维护,妥善贮存收集的农药包装废弃物,由第三方市场主体安全转运至指定地点,进行无害化处理。鼓励对农药包装废弃物进行资源化利用,但资源化利用不得用于制造餐饮用具、儿童玩具等产品。资源化利用以外的,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或进入生活垃圾焚烧厂焚烧处置。
《方案》强调,各地将建立完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的考核评价、部门联动和调度宣传长效机制,引导回收体系规范化发展。督导农药经营者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点建立农药包装物回收台账,加大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的执法力度。同时,鼓励支持农药生产企业采用易资源化利用和易降解处理的环保型材料制作农药包装,适当增加大包装农药生产占比。引导植保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业生产主体使用大包装农药,通过社会化服务提高农药包装再利用水平。
(陈传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