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从河南省政府获悉,在河南生产、销售未经登记肥料的,最高可处2万元罚款。
河南省政府规定,生产、销售、使用的肥料等农业投入品应当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用作肥料或者肥料原料使用的生活垃圾、污泥应当符合国家或者地方标准。耕地灌溉用水应当符合国家农田灌溉水标准。 (秦亚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