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药工业协会副秘书长曹承宇表示:1586号公告强制禁限用22种高毒农药,要从两面来看,首先是22种高毒农药的禁用和淘汰不会对农业生产带来太多不利影响。其次是,这样的强制替代,也是存在一定问题的。主要是:部分替代产品开发力度不够,国内尚没有特效药,若引用进口药替代,成本太高,因此,替代品的开发和推广是保证1586号公告顺利实施的关键。
实际上,此次有12个高毒农药品种目前用量较大的,且没有理想替代品。强制禁用很可能不利农业生产,因此国家也就采取逐步取代的方式,如公告第二条所写,一些高毒农药在一些生长期较短的瓜果蔬菜类作物上禁用,对于成长期较长的作物仍可继续使用。如甲基异柳磷每年国内用量在2000~3000吨之间,克百威在种子处理方面仍无药可替;杀线虫方面的农药涕灭威也没有合适的替代品。
而对于目前已有成熟替代品的产品,替代工作则可以相对顺利地进行。“自2011年10月31日起,撤销(撤回)苯线磷、地虫硫磷、甲基硫环磷、磷化钙、磷化镁、磷化锌、硫线磷、蝇毒磷、治螟磷、特丁硫磷等10种农药的登记证、生产许可证(生产批准文件),停止生产;自2013年10月31日起,停止销售和使用。”事实上,原来生产这10种农药的厂家,目前已不以这些农药为生产重点了。而且在实际的田间和生产应用中,这10个品种的市场需求量已经很小。国内目前只有1~2个厂家生产特丁硫磷。
云南农业大学植物保护学院叶敏研究员认为,这些农药品种一旦都禁用,会对一些生产和应用造成盲区,当然“逐步取代”也给开发新的替代品种争取到了时间。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国家有关部门应该会在新品种开发上增加相关科研项目,他会关注这方面动态,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会积极配合国家去做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