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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毒农药经营应“六专”

网友投稿  2011-06-21  互联网

为加强对高毒农药经营与使用的管理,湖南省农药工业协会建议高毒农药经营实行“六专”制度。

一是对高毒农药实行“专人采购”。要严格审查企业的农药生产定点资质、所提供的产品是否“三证齐全”,并提供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单。

二是对高毒农药实行“专人保管”。要对进库产品分清品名、规格,对高毒农药产品专库、专区域保管,做好防盗、防损、防混工作。

三是对高毒农药销售实行“专人销售”。销售人员必须具有一定的植保常识,对各种高毒农药的性能、使用技术、中毒急救等要十分清楚。

四是对高毒农药实行“专人登记”。要分门别类详实登记产品的生产企业、产品名称、毒性级别、产品“三证”、产品数量、产品规格、生产日期等,还要登记产品进出流向。

五是对高毒农药的使用实行“专人指导”。指导人员必须具有一定的植保常识和使用经验,要在产品性能、使用对象、使用方法、使用技术、中毒急救等方面对用户进行具体指导。指导科学用药、合理用药。

六是对高毒农药的使用实行“专人检查”。对于使用高毒农药的区域、客户,要有专人对用药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汪建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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