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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农药法案首次更新

网友投稿  2011-02-15  互联网

本报讯 欧盟委员会已确定了欧盟(91/414)附录I中对活性成分的首个审批更新。这四个活性成分是:杀菌剂嘧菌酯、抑霉唑,除草剂四唑嘧磺隆和植物生长调节剂调环酸钙。四个活性成分2009年的审批将持续到2011年12月,以便给更多的时间完成更新的程序。在今年7月更新这个执行了10年的审批的建议,获得欧盟常务委员会的批准。更新的附录I的目录将从2011年8月1日开始,并持续10年。

成员国需确保到2012年1月31日现有的授权批准满足新附录I中对特定活性成分的要求,确保到2015年7月31日含有这些活性成分的产品满足新风险减少条件。

对嘧菌酯、抑霉唑、四唑嘧磺隆增加了额外的风险减少条约,包括需要通报公司到2012年10月31日前提交更多的数据。

对嘧菌酯,新审批增加了一个纯度规定,即甲苯的最大量为每公斤2克。另外,对原来的保护水生生物的要求,新审批目录要求欧盟成员国确保保护薄弱地区的地下水,检查该活性成分的规范。继续的批准依赖于提交进一步的研究确定对地下水和水生生物的风险评估。

原来对抑霉唑的要求为各种风险评估优先于产品许可,现在已经被附录I条约中更标准的内容所替代。成员国必须注意:该活性成分的规范;消费者敏感膳食暴露;操纵员和工作者的安全;对水生生物、土壤微生物、食物类鸟类和哺乳动物的风险。成员国也必须确保用恰当的方式去管理施用后剩下的多余溶液。必须提交的进一步的信息有:关于抑霉唑在土壤和地表水系统中降解路线的数据;确认成员国保护地下水的管理措施落实到位,能保证地下水的暴露是无足轻重的数据;和残留在加工商品中的水解研究。

四唑嘧磺隆新的纯度规范是苯酚最大量为2克/公斤。另外,原来要求保护非目标植物和水生生物的风险减少措施,成员国现在必须考虑对地下水污染的潜在风险。成员国必须提交进一步的研究确定对水生生物的风险评估,完成该活性成分在水光解中的降解产物的鉴定。四唑嘧磺隆的审批仍然与原来附录I中的审批相似,没有增加特别的风险减少条约。 (曹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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