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特约记者曹学仁)为了有更多时间完成活性成分的重新申请登记,欧洲委员会已经就一些活性成分的批准延长1年。该行动与2008年启动的允许那些还没有获得重新登记,以及列入欧盟农药管理登记条例附录I的农药活性成分重新递交批准申请有关。
2008年,委员会急于完成对现有活性成分的评估,他们发现,60多种活性成分进入第三轮和第四轮审查,但由于缺少数据没能完成评估,但这些活性成分都没有严重的安全问题。而且公司都主动选择将这些活性成分退出评估,以便于对缺少的数据进行补充后,重新递交申请。目前几乎所有的活性成分都已重新递交申请。
当时委员会规定,如果2010年年底没能决定是否重新登记这些活性成分,欧盟成员国必须取消这些活性成分的批准,并且已有的库存产品只能在2010年底前使用。但是,已有近90种活性成分递交了重新登记申请,而且到目前为止仅完成9种,因此,委员会已经将取消批准限期延长至2011年,而且仅适应于那些主动退出的活性成分。
迄今为止,在重新申请登记的活性成分中,已有4种重新获得登记,即除草剂敌草隆、杀虫剂灭多威和马拉硫磷及杀菌剂氟菌唑。欧盟决定拒绝重新登记除草剂氟乐灵,而且公司主动取消了杀虫剂硫线磷、克百威、丙硫克百威和除草剂氯酸钠的重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