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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推行新农药管理方式

零零社区网友  2010-01-26  互联网

本报讯 (特约记者 曹学仁)长期受争议的欧盟农药登记和管理条例于2009年获得通过。过去几年,虽然新登记条例的制定受到争议,但2009年争议已经减少。2010年的重点将是制订有关的最终实施细节。

虽然条例获准通过,但关于内分泌干扰的准确定义和以风险为基础的申请标准仍存在歧义,许多活性成分的可能禁止使用及其给农业带来的影响仍有争议;但不可否认的是该条例将于2011年6月14日在欧盟成员国内开始实施,并将取代现有的登记条例(91/414)。

同时通过的还有管理农药可持续使用的新条例(2009/128)。不同的是该条例在其整个制定过程中,业内总体反应良好,没有强加规定使用中的量化减排目标。

几乎在同时,欧盟新农药统计条例(1185/2009)已于去年12月底生效。新条例将整合欧盟成员国之间的数据收集系统,将收集农药活性成分的年销售和使用数据。

去年12月还启动了旨在减少公司成本的欧盟范围内的专利系统。这将降低创新技术保护的商业成本和使诉讼更方便、更有可预见性。

随着新条例和新计划的发布,欧盟监管体系也发生了变化。2010年开始将由健康和消费者总局(DG SANCO)负责欧盟农药的使用和转基因作物的批准,而不再是环境总局(DG)2009年谷物种植面积减少,油菜面积增加。2009年农药使用量略有下降,但下降量被价格上涨抵消。因此按销售额计算,欧洲有望持平或略有增长。2008年欧洲农药市场增长迅速,达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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