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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制度与中国农药行业的发展

网友投稿  2008-10-10  互联网

□国家知识产权局化学部杨明

1985年4月1日实施的专利法,冲破了重重阻力,终于诞生了,它标志着中国知识产权时代的到来。中国专利制度在改革开放后实施了二十多年,事实证明,专利制度在维护市场经济公平有序竞争,推动和保护技术创新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中国最近颁布与实施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再次表明,专利制度是中国政府推动技术创新的核心政策手段。

专利制度与市场经济

市场经济的本质是开放的,市场中交易的任何一方都是完全自由的,交易者通过在市场上的公平竞争来进行自我利益的保护。随着科技贸易的发展,国家间的贸易早已不再局限于产品贸易,贸易本身通常会是产品与技术的捆绑式贸易。WTO要求,在国际贸易中,不得搞贸易保护主义,不搞关税和非关税壁垒,以保护国际间的自由贸易。当今世界,经济日趋全球化,关税壁垒逐渐消除,但是西方发达国家存在技术优势,高筑以专利为核心的技术壁垒,成为了目前这些西方国家在贸易中取得竞争优势的普通手段。

中国农药工业长期处于计划经济体系,是在仿制国外品种的基础上发展壮大的。但是,中国农药产量位居世界前列的骄人业绩,是通过改革开放二十多年的迅速发展,特别是进入市场经济体系中,进行激烈地竞争而取得的。中国农药工业发展到今天,已经不能向过去一样依靠仿制、依靠资源来获得生存与发展的空间。中国农药企业必须依靠技术创新,打破技术壁垒,并善于利用专利制度,才能在市场经济为主体的国际竞争中拥有灿烂的明天。

专利制度与技术创新

技术创新的起点是市场需求,它围绕新技术实施市场运作,将科技潜力转化为技术和经济优势的创新活力,其终点则是通过市场获得经济利益。市场对资源的配置作用,会促使人们围绕市场需求投入人力、财力、自然资源和技术资源,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促进技术创新的新技术产业化。

专利制度为技术创新提供了激励发明创造的机制。专利制度保护发明创造的独占权,可以激发人们发明创造积极性。拥有发明创造的独占权,专利权人就可以占领市场,从而获得较好的利润,这样就能激励发明人,调动起大家发明创造的积极性,使技术创新活动走向良性循环。

中国农药行业在市场经济环境,特别是专利制度的激励下,实现了农药创制品种从无到有的发展。但国内农药行业在技术创新方面仍很落后,特别是作为市场经济主体的企业仍有大多数游离于知识经济之外,远未成为技术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的主体,这不利于中国农药行业的发展。提升中国农药行业的技术创新及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实现产业升级,是目前业内亟待解决的问题。

专利制度促进中国农药行业发展

中国专利法实施之初的1985年,农药专利年申请量为162件。经过20年的发展,到2005年农药专利年申请量达到1406件,20年共增长8.67倍,复合增长率为约11.4%。

一直以来,国外的农药专利申请量都多于国内申请,但2000年国内年申请量首次超过总量的50%,而且之后所占比重越来越大。从申请专利的主体来看,国外申请以企业为主,而国内则以个人和科研院所为主,不过目前中国企业的申请量也正在不断地增加。具体参见下表的农药专利申请量统计数据。

中国农药行业整体的专利保护意识在不断增强,特别是在农药创制方面领先的科研院所和大学,专利申请量不断增加。例如,“十五”期间,科技部将“新农药创制研究与产业化关键技术开发”列为科技攻关计划的重点项目,投入1亿多元资金,重点支持国内有关单位广泛开展农药自主创新工作。大学或科研院所与企业结合,在农药创新工作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已有21个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农药品种取得了农业部农药临时登记,并且在项目实施期间,共申请国内外发明专利162项,其中国内专利150项,国外专利12项。

与此同时,专利制度实施的法律环境也在不断地改善和加强。业内有重大影响的专利侵权纠纷,例如,杜邦公司的农得时(苄嘧磺隆+甲磺隆组合),曹达公司的啶虫脒,拜耳的氟虫腈,宣化农药厂的乙阿悬乳液等等,唤醒和提高了农药行业维护自身权利和尊重他人知识产权的意识。

中国农药企业在全球市场经济体系中赢得了一席之地,农药产品的生产和经营有了长足的进步,但是要看到,中国企业对知识产权的重视程度还存在明显的不足。中国农药企业应当在重视技术创新的同时,重视专利战略的制定,提高自身专利知识水平和运用能力,提高专利申请数量与质量,使企业在竞争中占得先机。我们相信,我国的农药行业会有更美好的未来。



http://farm.00-net.com/news/2/2008-10-10/3119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