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正在修订中的《建筑石膏》国家标准,首次将磷石膏定义为“产品”,这意味着长期以来一直被视为“废渣”的磷石膏将得到正名。业内人士提醒,企业应充分重视磷石膏的新定义并早作准备,修订后的国标正式出台将为磷石膏的全面资源化利用创造条件。
近年来,国家一系列产业政策逐渐倾向于环境保护,外部压力的增大使磷肥工业的磷石膏治理问题尤为突出。
2006年上半年,原国家环保总局曾提出了磷石膏渣定性为危险废物的概念。真若此,则现有磷复肥企业的磷石膏渣场将不符合要求,目前堆存的1亿多吨磷石膏渣将需要重新处置,需要花费大量的资金重新改建渣场,这不啻给磷复肥企业添了新愁。虽然这个问题曾引起过广泛争议,但却给了中国磷肥行业一个警示:磷石膏处理利用要提速。
磷石膏长期都被视为一种废渣,如今所不同的是,正在修订中的《建筑石膏》国家标准,无论是在有关“定义和术语”中还是在“建筑石膏的原料组成”中,对磷石膏的定义都是“产品”而不是“废渣”。既然如此,磷复肥企业就应该树立“磷石膏是产品”的意识,将其与其他产品同等管理,更要结合有关要求制定出磷石膏的产品标准,运输、贮存、堆放、出厂及堆场的管理标准并且严格执行。
磷石膏是湿法磷酸生产时排出的固体废弃物,每生产1吨磷酸约产生4~5吨磷石膏。中国磷化工行业每年排放磷石膏量约5000万吨,占工业副产石膏的70%以上,而且以每年15%的速率增长,目前全国磷石膏累计堆存量超过1亿吨。长期以来磷复肥企业主要采用堆存法处理,综合利用率只有10%左右,不仅大量占用土地,而且容易造成环境污染,成为困扰磷化工业健康发展的一大难题。为此,中国磷肥工业协会提出,“十一五”期间,磷石膏年处理量要超过1000万吨,到2010年综合利用率要提高到20%。
目前,国内许多磷复肥企业逐渐重视磷石膏综合利用,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承担国家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石膏制硫酸联产水泥技术试验的山东鲁北集团,建成了世界上最大的年产30万吨磷铵、40万吨硫酸、60万吨水泥的磷石膏制硫酸联产水泥工业装置,消耗了本企业及附近企业的磷石膏,实现了磷石膏产销平衡;鲁北集团、贵州瓮福、贵州开磷利用磷石膏生产水泥缓凝剂、石膏砖和矿井采空区填充物等,被国家发改委选为全国发展循环经济试点单位;鲁西化工集团宁夏化肥公司采用磷石膏闪烧法技术生产建筑石膏粉,年产规模20万吨;安徽铜化集团采用多种煅烧装置生产建筑石膏、水泥缓凝剂等;秦皇岛华瀛公司、江西贵化分别新建2000万平方米/年纸面石膏板项目。此外,山东红日阿康、奥宝化工、贵州西洋集团、陕西华山化工、重庆涪陵化工等磷复肥企业在磷石膏综合利用方面均有出色表现。
业内人士表示,《建筑石膏》国家标准的修订,一方面将扩展磷石膏的利用范围,另一方面从标准、规范上为磷石膏全面资源化利用创造了条件。
(钟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