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1世纪经济报道》信息,内蒙古电力多边交易于2010年8月初告停。至今已近一年,重新启动尚无明确时间表。
2010年5月6日,内蒙古电力多边交易市场高调启动。这是国内正式运行的第一个电力多边交易市场,被视为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重要突破。然而,运行3个月之后,内蒙古电力多边交易被发改委叫停。至今,华北电监局官网上仅公布了2010年5、6、7月内蒙古多边电力交易情况。与此同时,除福建大用户直接交易试点获批复之外,浙江、江苏、重庆等地的交易试点仍被冻结。
国家电监会官员说:“上述交易涉及准入、电量、电价、结算、交易方式、交易组织等方面,需要电监会、发改委、工信部、能源局等多部门协调。不同部门认识角度不同。开展多边交易、大用户直购电的目的不是降低电价,不同于优惠电价。”
今年6月29日,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内蒙古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内蒙古建立健全电力市场机制,大力推进电力多边交易。7月4日,国家电监会华北电监局在其官方网站刊文称“坚定不移推进电力多边交易”。在内蒙古电力多边交易试点启动后,国家发改委两度以节能减排名义发文要求规范电力价格,两个文件均提到严查未经批准的直购电。
2010年5月19日,发改委、工信部、电监会等六部委联合下发《关于立即组织开展全国电力价格大检查的通知》,检查重点之一是“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未经批准,以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双边交易等名义变相对高耗能企业或产业园区实行优惠电价的行为”。
2011年6月23日,国家发改委再次公布《关于整顿规范电价秩序的通知》。通知称,“未经我委、国家电监会、国家能源局批准,擅自开展大用户直供电试点,或者以其他名义变相降低企业用电价格的,要立即停止执行。”
2009年6月,国家发改委、国家电监会、国家能源局下发《完善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的通知》,该文件成为指导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的纲领性文件。
电监会官员称,“如果大用户直接交易电量所占比重能够达到60%~70%,电力市场化改革就成功了一半。而今,大用户直接交易电量仅占全国电量的千分之一左右,此项改革被无限期停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