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将农药监督管理工作重心下移,要求每个乡镇至少有一名专业人员专职从事农药监管工作,农药抽检中乡镇网点的抽样比例不得低于抽检总量的70%。这是近日记者从山东省农业厅了解到的消息。
据悉,山东省农业厅要求省、市、县、乡各级都有专人负责农药监督管理工作,市级至少3人,县级至少4人,乡镇级至少1人;各级还要积极组织专业人员参加各种培训,提高综合素质,建立一支与农药管理任务相匹配的农药管理队伍。
根据山东省2011年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实施方案,省级农药检测单位负责生产企业、较大的连锁经营企业的抽检;市县负责所辖区经营单位的抽检,每个农业县(市、区)针对有可能存在问题的农药产品,平均抽检农药质量样品5个,标签样品20个,由市组织自行检测。其中乡镇、村农药经营点的抽样比例不少于总抽样量的70%。
据介绍,尽管近年来农药监管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国内农药市场依然存在农药经营网点多、乱、杂,高毒农药一时难以完全淘汰,蔬菜等农产品中高毒农药残留隐患较大,农药管理机构不够健全,机制不够顺畅等问题。
(娄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