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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保护肥料管理立法

网友投稿  2011-03-15  互联网

本报讯(记者张四代)3月8日,全国人大代表、广西忻城忻城土肥站副站长蒙铁英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表示,国家不仅要注重耕地数量的保护,更要注重耕地质量的建设。尤其要对肥料生产、销售使用以及监管等立法,增强土壤肥料管理部门的职能范围,保障农民利益和耕地质量安全。

蒙铁英代表介绍,在人均耕地不足1.4亩的情况下,质量与总量一样重要。她建议,应对耕地质量现状进行全面调查,为制定耕地质量建设提供基础依据。利用耕地质量现状调查成果,合理划定耕地质量等级,以便分类实施耕地质量建设。根据耕地质量调查成果和耕地等级,加快制定耕地质量建设中长期规划。加快开展耕地质量建设立法,为耕地质量建设提供基本的法制保障。

蒙铁英说,耕地质量建设离不开施肥,但现在还没有肥料管理法规。“如果对肥料进行立法,并且在法律中明确基层土肥站检测肥料产品的结果具有法律效力,那么将有更多老百姓避免受骗,既保护了农民的利益,又间接保护了耕地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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