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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化肥相关政策 促进国家粮食生产

零零社区网友  2008-07-15  互联网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刘晓旺

由于历史的原因和中国的国情,中国的化肥市场一直与国家的化肥政策息息相关,业内甚至有人认为化肥价格主要不是看市场而是看政策。但随着市场化的进程,化肥政策也有许多有待商榷的地方。作为一个业内中人,与读者探讨一下化肥政策的利害得失,探讨一下我们期待的政策走向。

目前,国家出台的各项化肥政策可分为两类:一是各项优惠和扶持政策,如化肥生产用电、用气优惠,化肥铁路运价优惠,免征增值税等;二是各项调控和限价政策,如对尿素实行中准价和上浮幅度限制、二铵最高出厂限价,化肥经营差率控制,化肥出口征收100~135%的关税等。事实证明,国家出台的这些化肥政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由于未从根本上解决化肥、粮食、三农、资源、能源等相关要素之间的一系列矛盾,有的是不得已而为之的权宜之计,没有从根本上摆脱“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老路。而且,要想实现预期的调控目标,仅靠化肥一个行业显然是不够的,需要相关各行业的共同努力和一系列的配套措施和政策。

现行化肥政策面临和尚待解决的矛盾

一、受管制的化肥价格与上下游价格放开的矛盾

化肥是农业生产所需的主要生产资料,其价格直接影响到种粮成本、影响到粮价、进而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因此,长期以来国家对化肥价格的变化格外关注:只要肥价大幅上涨,肯定会出台调控政策和限价措施。

然而,与化肥有关的上下游产品(原料、能源)的价格已经放开,上游原材料价格上涨,化肥成本就会上升。近两年煤炭、天然气、磷矿石、硫磺、硫酸等价格均大幅上涨,特别是进口硫磺、钾肥的涨幅十分惊人,导致化肥的生产成本成倍增加。由于对化肥实行限价,化肥成本的上升无法向下游转移。化肥限价破坏了价格形成机制,人为割裂了上、中、下游产品之间的价格链。虽然国家的限价也会适当调整,但因程序复杂、幅度有限、时间滞后,使企业无法适应市场竞争。

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往往在尚

能承受时尽量执行国家限价,但随着成本的继续上升,则会采取变通的方式上调价格,使限价名存实亡。如目前仍在实行的1725元(吨价,下同)的尿素最高出厂限价,但尿素实际价格已达2300元甚至更高。再如二铵春耕时的最高出厂限价是4100元,而实际则达4400元以上。而且,由于企业变通涨价是违规行为,故涨价的时间、数量、幅度、范围、对象等均受制约,企业无法将真实的成本完全向下游转移。

二、原料、能源、运输的政策优惠价与正常市场价并存的矛盾

目前,大型化肥企业生产用电、用气享受计划内的优惠价,化肥铁路运输享受2号特殊优惠价,并免征铁路建设基金,这几项优惠政策每年将使化肥企业受惠约150亿元。但随着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价格的逐步放开,形成了现实中的“价格双轨”。由于计划价大大低于市场价,原料、能源企业不愿将产品卖给享受优惠价格的化肥企业,使化肥企业用电、用气难以保障,导致生产不能满负荷。而铁路部门在运力紧张时,同样会优先安排运价较高的煤炭、钢铁运输而使化肥运输受到影响。

三、“一刀切”限价与化肥价格地区差、季节差的矛盾

政府对化肥限价往往采用“一刀切”的方式,但由于化肥企业的生产工艺、原料路线不同,他们的成本差异很大。以尿素为例,煤头尿素企业的成本最低,气头企业次之,油头企业成本最高。2007年以前,三类尿素企业的成本每吨相差400~500元,油头企业的成本在1700元以上,煤头企业只有1300元。而不同成本的企业同样执行1725元出厂限价,油头企业就会亏损。

此外,在不同的季节化肥价格是有涨有落的,淡季价格低,旺季价格高。由于企业在淡季储备化肥要增加成本,因此在淡季结束后的用肥旺季适当提高肥价完全是合理的。但化肥价格的这种上下波动,涨的时候就可能超过限价,而只要超出限价就是违规。因此,“一刀切”的限价方式既削平了不同企业化肥价格上的地区差,使因客观原因导致成本较高的化肥企业经营效益下降,甚至出现亏损;又使化肥价格不能真实反映供求关系的变化,使生产、流通企业淡储化肥增加的成本在价格上得不到体现。

四、国内相对稳定的肥价要求与国际价格大幅飚升的矛盾

为了保障国家的粮价稳定和粮食安全,我们要求国内的化肥价格相对稳定。但近两年来,国际市场化肥及其原料价格大幅飚升,严重影响了国内化肥成本、价格的稳定。目前国际市场二铵FOB价格达到1200美元,尿素FOB价格达到700美元。这吸引着国产尿素、二铵、一铵大量出口,造成国内化肥资源不足,价格飚升,影响了农业生产,而严重依赖进口的钾肥、硫磺资源则成为国内本轮化肥价格大幅飚升的罪魁祸首。一年多来,进口氯化钾价格上涨2倍,达到现在的5000元;进口硫磺价格上涨10倍,达到现在的6000元,这使二铵成本大幅上涨到目前的4600元以上。而国际煤炭价格大幅上涨也带动国内煤价的上涨,使尿素企业成本压力与日俱增。

虽然我们对化肥进行限价,但是钾肥、硫磺价格飚升带来的化肥成本上涨却无法控制,化肥成本的不断上升就会推动肥价不断上涨,最终使政府限价名存实亡。

五、氮肥、磷肥产能过剩和国内需求有限的矛盾

今年4月中旬,国家出台了对所有化肥加征100%临时出口关税的政策,并要求铁路部门4月30日前不得安排化肥出口的运输。这一措施将源源不断的出口化肥封堵于国门之内。

其实,国家当然知道国内尿素、二铵、一铵、复合肥产能都不同程度地过剩(尿素多出600万吨、二铵多出200万吨、一铵多出350万吨),一旦出口堵死,肯定不利于化肥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化肥行业的发展也将受到较大的影响。适时、适量地出口部分化肥有利于企业做好生产平衡和余缺调剂,有利于企业的平稳发展。但是,2007年以来,国际化肥价格犹如一匹脱缰的野马,虽然国家三番五次提高化肥出口关税,但仍无法阻止化肥的大量出口。可见,如何保证化肥出口统而不死、合理分流,既可适当消化国内过剩的化肥产能,又能避免国内化肥供应不足、肥价大幅上涨,需要国家主管部门、业内人士共同的智慧。

目前需要完善的政策措施

国家控制化肥出口,维护国内肥价稳定,保护国内有限的资源,促进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的决策是完全正确的,但同时也造成了国内化肥企业经营困难。据了解,自4月20日后,除尿素仍有出口外,其他所有化肥的出口均已停止,目前高浓度磷复肥企业的库存压力相当大,大部分企业开车率只有50%甚至1/3,而成本却居高不下,这不利于磷复肥企业进行结构性调整,不利于化肥行业的健康发展。因此,国家应给化肥企业一个调整适应期,对当前的化肥政策进行一些必要的调整。

一、建议对执行限价的企业的内销化肥进行补贴

如果对销往国内市场的尿素、二铵仍执行限价,则应根据成本上升情况,出台配套的补贴政策。目前,二铵生产成本已经达到4600~ 4800元/吨,而国家对二铵的限价为4100元/吨,生产1吨就要亏损500~ 700元。为此,建议国家在继续执行限价的同时,对销往国内市场的二铵给予补贴,补贴标准可参考国际市场硫磺价格,每季度或半年一定。目前港口硫磺价格6000元/吨,如继续执行二铵每吨4100元的最高出厂限价,建议对二铵企业销往国内市场的二铵每吨补贴800元。

二、建议对磷铵出口实行关税加配额管理,控制出口总量

由于国内二铵产能已达1100万吨,实际产量达800万吨,而国内需求量只有600万吨,产量过剩200万吨;国内一铵产能为1300万吨,实际产量为1000万吨,而国内一铵的需求量只有650万吨,产量过剩350万吨。为了珍惜中国高浓度磷复肥来之不易的发展成绩,以便企业有时间进行结构调整,国家应给予企业一个调整适应期,同时考虑到云、贵地区确实存在铁路运输紧张的实际困难,建议通过关税加配额的手段控制磷铵出口的总规模,如2008年四季度的出口配额可考虑二铵30万吨、一铵30万吨;2009年的出口配额可考虑二铵100万吨、一铵100万吨,今后逐年减少。

原则上,可按各企业产能多少来确定配额的分配比例,但考虑到云、贵地区运输紧张的实际,指标分配可适当倾斜。配额内的出口量执行较低的出口关税,配额外的出口量坚决执行135%的高关税,当年未使用完的出口配额不得结转。这样,化肥出口在总量得到控制的前提下,企业通过适当出口增加效益,有利于更好地克服成本上升的压力,多产化肥,支援国内农业生产。

就尿素企业而言,其成本主要随国内煤价波动,成本上升没有二铵、一铵的幅度大,因此,按照目前的成本,当尿素出口FOB价格达到650美元左右时,即使执行135%的出口关税,尿素出口仍有一定的利润,而目前尿素出口FOB价格已经达到700美元左右。可见,目前对尿素出口执行的35%临时关税+100%特别关税的做法,既能保持国内尿素价格的相对稳定,又使尿素企业通过适当出口消化过剩的产能,较好地解决尿素内销与出口的矛盾。

三、严格控制国内钾肥价格,对钾肥进口商进行补贴,打破进口钾肥的垄断

国内钾肥、磷复肥虽然价格都大幅上涨,但其原因并不一样。磷复肥涨价是因原料硫磺、钾肥进口价格飚升所致,属于成本推动型;而国内市场钾肥价格飚升则是国际组织大幅提高钾肥进口价格和国内钾肥垄断经营所致。实际上国际、国内钾肥的生产成本并不高,但是由于世界钾肥资源高度集中,从而形成垄断,使进口钾肥价格持续大幅上涨,而中国钾肥的进口由中化、中农两家公司垄断经营,这进一步导致了国内钾肥价格的上涨,并使占国内30%市场份额的国产钾肥企业也坐收渔利。

中国进口钾肥合同价格在2006年每吨涨价25美元、2007年每吨涨价5美元之后,2008年每吨狂涨400美元,导致目前港口红钾价格达到每吨4700元、白钾达到每吨5000元,进口钾肥价格完全脱离成本、纯属垄断所致的价格飚涨,大大提高了农民的种粮成本,不利于中国的粮食生产。因此,我们必须尽快出台政策,抵制一路飚升的钾肥价格。据悉,有关部门拟实行对国内钾肥限价和对进口钾肥补贴并行的办法,这应该是一条可行的思路。限价水平可根据国内钾肥的成本和利润率,并参考其他品种化肥价格水平,来确定国产钾肥的最高出厂限价和进口钾肥的最高港口价(进口钾肥限价可考虑比国产钾肥高出200元/吨),对钾肥进口商因执行最高港口价而出现的亏损,由国家财政给予补贴。

四、建议免征进口硫酸进口环节增值税

国家已经决定自2008年5月20日起免征硫磺进口环节增值税。中国每年进口硫磺达1000万吨,硫磺免征进口增值税有利于国内磷复肥企业降低成本,稳定化肥价格。而硫酸和硫磺属于同一类产品,均用于化肥生产,既然硫磺进口增值税免征,进口硫酸也应当免征。目前中国每年进口硫酸在200万吨左右,虽然数量不大,但对于用进口硫酸为原料的化肥生产企业来说,如果进口硫磺免税而进口硫酸不免,则会增加直接用硫酸生产化肥的企业成本,故建议对进口硫酸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使企业竞争处于同一起跑线上。

五、建议矿肥、酸肥并重发展高浓度磷复肥,以缓解运输瓶颈压力,减轻对国际硫磺的依靠度

为了加快发展高浓度磷复肥工业,近十年来国家侧重于发展矿肥基地,酸肥基地的建设速度相对较慢,大型磷铵装置多建于磷矿资源丰富的云、贵两省,这使高浓度磷复肥在较短的时间内实现了自给有余。而随着形势的发展,却又面临新的矛盾:一是运输瓶颈问题。由于北方缺磷,云、贵地区的二铵要大量发往东北、华北、西北地区,但受铁路运输紧张的影响,云贵地区的化肥外发十分困难,而化肥的季节性又相当强,一旦错过就无法补救,磷资源优势难以变成促进农业的生产力优势。二是面临国际硫磺价格飚升、硫资源紧张问题。2007年以来国际硫磺价格飚涨10多倍,使二铵成本成倍增加,而云贵地区的二铵企业完全依靠硫磺制酸,严重受制于人,虽然2007年以来国际、国内二铵价格也同步大幅上涨,但上升的价格绝大部分被硫磺价格的上涨所侵蚀,高浓度磷复肥企业实质上在为国际硫磺垄断者打工。

为此,国家应采取矿肥、酸肥并重的方针,由于矿肥基地的建设已经具有相当规模,磷复肥产能不应继续扩大,今后矿肥基地应以精细化工、磷酸盐技术、循环经济为发展方向,进一步提高科技含量。加大对具有硫酸资源优势的安徽、江西等地区高浓度磷复肥的支持力度,特别是要确保酸肥基地企业生产所需磷矿的供应。建议由国家相关部门协调,对地处华东、交通便利、具有硫酸优势的安徽六国、江西贵溪等高浓度磷复肥企业,借鉴原铜陵磷铵厂(现安徽六国化工)一期工程配套建设开阳磷矿的做法,给他们配套相应的优质矿山,配套矿山应首先保证对应酸肥基地企业所需磷矿(配套矿山可由酸肥基地企业控股),如有富余方可对外销售,以促进酸肥基地的稳步发展。

六、建议出台相关政策,鼓励二铵企业进口磷矿石

目前,世界磷矿石每年的出口量达3000万吨,主要出口地是非洲,如摩洛哥、突尼斯,进口地以美洲和东南亚地区为主,如美国、印度。以前美国是世界第二大磷矿石出口国,现在却成为磷矿石的最大进口国,而中国目前是磷矿石产量最大的国家,每年开采磷矿石达四、五千万吨,中国2000多万吨的一铵、二铵装置所用的磷矿全部是国内的磷矿,磷矿石的进口量几乎为零,这导致了国内高品位磷矿资源在急剧减少,加速枯竭。按目前的开采速度,30%以上的高品位磷矿估计只能用到2015年前后。因此,中国必须尽快进口磷矿石,利用国外磷矿资源发展我们的高浓度磷复肥工业,这已成为当务之急。因此,建议国家安排专门的组织,根据各企业所需配额,统一对外采购,并在税收政策上给予支持,使进口磷矿的成本比国内采购价格高出不超过30%。

七、建议出台政策,鼓励对中低品位磷矿的综合利用

与30%的高品位磷矿相比,国内中低品位磷矿要丰富得多,因此,国家应鼓励企业加强对中低品位磷矿的综合利用。在政策上、资金上支持企业对中低品位磷矿的采选、精选、富集、综合利用等方面的技术攻关,鼓励企业使用中低品位的磷矿。同时,适当发展中低浓度的磷复肥。目前中国高浓度磷复肥在磷肥中的比重已占70%,不宜继续提高,因为中低含量的磷复肥中含有较多中微量元素,适当施用有利于改良土壤。此外,随着化肥施用量的加大,使用中低含量磷复肥能更好地避免浪费。可见,保持中低浓度磷复肥的一定比例,是改良土壤结构和科学施肥的需要,也是中国磷矿资源现状和特点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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