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06月29日讯
经国务院批准,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于6月正式加入国际药品监管机构联盟临时阶段管理委员会,并参加相关工作。
国际药品监管机构联盟是在各国药品监管机构首脑层面的全新国际合作机制。联盟将在充分利用和指导现有国际合作行动的基础上,加强战略规划,创新监管手段,提高国际合作的管理效率,推动监管机制趋同化,为各国药品监管机构提供能力建设方面的支持。目前,联盟临时阶段管理委员会中有中国、加拿大、爱尔兰、美国、巴西、欧盟、意大利、荷兰、新加坡、日本、澳大利亚、南非、英国13个国家和地区的药品监管机构。
加入国际药品监管机构联盟临时阶段管理委员会,有助于国家总局学习借鉴国际药品监管成功经验,了解掌握国际通行规则和标准,提升药品监管国际化水平,促进我国药品监管工作水平的全面提升。同时,也有助于国家总局进一步在多边外交平台上发挥积极作用,力争用好多边资源,在战略优先领域开展监管合作,为我国争取更多利益。
(文章来源:中国医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