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25日,据欧洲食品安全局消息,欧洲食品安全局就放宽芹菜等产品中精吡氟禾草灵的最大残留限量发布意见。
据了解,依据欧盟委员会法规 No 396/2005第6章的规定,德国和法国收到公司的申请,要求修订精吡氟禾草灵在芹菜等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了协调精吡氟禾草灵的使用,德国和法国建议对其残留限量进行修订。
依据欧盟委员会 No 396/2005第8章的规定德国和法国起草了一份评估报告,并提交至欧委会,之后转至欧洲食品安全局。
欧洲食品安全局对评估报告进行评审后,做出如下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