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宝)日前,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应澳洲矿业公司澳瑞凯(Orica)、昆士兰硝酸盐有限公司(Queensland Nitrates)和CSBP有限公司的申请,决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对2017年4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出口至澳大利亚的中国、瑞典和泰国硝酸铵进行调查,损害分析期从2014年4月1日起。
该申请称,硝酸铵已从中国、瑞典和泰国以低于正常价格出口到澳大利亚。倾销对澳大利亚相关工业造成了实质性损害,如产量下降、销量下降、价格下跌、价格压制、利润和盈利能力降低、投资回报减少、产能利用率降低、就业减少等。
据澳方统计,2017年中国对澳大利亚出口涉案产品的价值约587万美元,2018年1至4月,中国对澳大利亚出口涉案产品的价值约1300万美元。